索引號:552155895/2023-01114 | |
發布機構: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23-12-05 11:33:17 |
名??稱: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號:寶政辦發〔2023〕46號 |
解讀地址:關于《寶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政策解讀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寶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已經2023年第18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寶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3〕1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和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發改綜合〔2023〕545號)《陜西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提升陜西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陜發改能電力〔2022〕2021號)等文件精神,加快全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充電基礎設施服務體系,提升充電服務保障能力,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電動汽車充電需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部署,深入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鼓勵企業和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構建布局合理、運行高效、安全穩定的充電基礎設施服務體系,實現人、車、樁、網深度融合發展,形成車樁相宜、適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電網絡,為加快建設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區,奮力譜寫寶雞高質量發展新篇章奠定基礎。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全市新建充電樁2.3萬根,其中公共充電樁5000根,自用充電樁1.8萬根,滿足5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完成公共停車場、重點交通樞紐站、商業綜合體、單位內部停車場、旅游景區、鄉鎮重點區域等場所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布局,主城區充電服務半徑小于1.2公里、縣城充電服務半徑小于2.5公里,鄉鎮站點覆蓋率達到100%,全市電動汽車充電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充電服務水平顯著提高。
三、重點任務
(一)完善全市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建設
1.統籌規劃城鄉充電基礎設施。以“兩區”(居住區、辦公區)、“三中心”(商業中心、工業中心、休閑中心)為重點,推動充電網絡從中心城區向城區邊緣、縣區和鎮村延伸。大力推進充電基礎設施與停車設施一體規劃、建設和管理,實現各類停車場景全面覆蓋。居住區積極推廣智能有序慢充為主、應急快充為輔的充電基礎設施。辦公區和“三中心”等城市專用和公用區域因地制宜布局建設快慢結合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
2.優化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布局。充分挖掘城市可建樁公共停車場資源,逐步優化提升充電基礎設施布點密度。優先推進商超、酒店、商務樓宇、學校、醫院、公園、公共文體場館、交通樞紐、旅游集散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公共文化旅游、娛樂休閑場所停車場等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新建公共停車場配建充電基礎設施的車位不低于10%,具備充電基礎設施安裝條件的車位不低于25%,達不到比例的新建項目,相關部門不予審批、驗收。金臺區、渭濱區等老城區既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要結合舊城改造、停車位改建、道路改建等工程,因地制宜,科學布設充電基礎設施。探索打造“路邊停車+充電一體化”示范項目,合理設置電動汽車專用車位。在符合相關標準規定、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加油(氣)站停車場配建公共充電基礎設施,適時推進大型立體式充電站(塔、樓)建設,結合服務、休閑等多層次需求建設充電商業綜合體,緩解區域停車位緊張、充電樁落地難等問題?!藏熑螁挝唬菏凶》砍青l建設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網寶雞供電公司、市投資(集團)公司,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
3.加強縣鄉充電網絡布局。加快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將充電基礎設施納入“村村通工程”,優先在縣鎮機關、企事業單位、村委會(便民服務中心)、醫院、商圈、交通樞紐場站、公共停車場、物流基地等場所配置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并向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鄉村旅游重點村等延伸,加快補齊縣城、鄉鎮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短板,推動實施電動汽車充電站“縣縣全覆蓋”、充電樁“鎮鎮全覆蓋”,保障鎮村居民的用樁需求。鼓勵引導農村居民安裝使用獨立充電樁。(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鄉村振興局、國網寶雞供電公司)
4.推進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到2025年,高速公路服務區實現電動汽車充電站全覆蓋,每個服務區配建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不低于小型客車停車位的10%。在干線公路沿線、流量較大或距離公共充電基礎設施較遠的高速公路出口,配建快充為主的充電基礎設施,滿足電動汽車城際出行需求。鼓勵具備條件的干線公路服務站利用存量土地資源和停車位,建設或改造充電基礎設施。引導農村公路沿線鎮村優先在交通樞紐、公共停車場等場所建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網寶雞供電公司)
5.完善旅游景區充電基礎設施。到2025年,全市4A級以上旅游景區、省級以上旅游度假區充電基礎設施實現全覆蓋,配建充電基礎設施車位比例不低于停車場車位的10%。市內其他旅游景區結合游客接待量和充電需求配建充電基礎設施,力爭實現全覆蓋。(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網寶雞供電公司)
6.加快單位內部停車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教育文化、團體組織等機構示范帶頭作用,結合單位公務電動汽車配備情況、職工充電需求,按不低于30%的車位比例建設充電基礎設施,鼓勵錯峰對外共享,將單位內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情況納入節能減排考核獎勵。鼓勵工業園區、物流園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各類園區根據電動汽車應用場景積極配建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情況作為申報國家級和省級產業園區的優先條件。省級產業園區配建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要達到30%以上。(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國資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國網寶雞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
7.推進專用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公交、客運、環衛、機場通勤等定點定線運行公共服務領域,根據車輛充電需求,優先在??繄稣九浣ǔ潆娀A設施,適時在運行沿線補建充電基礎設施;公安巡邏、渣土運輸、出租、物流、網約、租賃等非定點定線運行的公共服務領域電動汽車,要挖掘內部停車場站資源,提升充電保障能力,新增公共充電樁(標準樁)與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標準車)比例力爭達到1:1。鼓勵公交、出租、環衛等專用充電基礎設施在滿足自有車輛充電需求的情況下,積極開放共享。探索城市內部出租車、網約車和物流運輸車共享換電模式,鼓勵充換電一體化共享場站建設。(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國網寶雞供電公司)
8.落實新建居住社區配建要求。新建居住社區要確保固定車位100%配建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要求電纜橋架、保護管、電纜通道建設至停車位,在停車場每個防火分區設置獨立電表計量間,配電室至電表計量間敷設供電線路,安裝計量箱、表前開關、表后開關,每個停車位預留不低于7千瓦用電容量以及充電設備安裝位置),與主體建筑同步設計、施工、驗收。審查機構在審查新建或改擴建住宅項目時,要嚴格審核充電基礎設施是否符合相關標準。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落實項目配建充電基礎設施有關要求,將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情況納入整體工程驗收范疇。供電企業要配合相關部門、企業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業務指導、配電部分驗收和供電服務等工作。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照規定配建充電基礎設施的行為,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提供保障。(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動辦、國網寶雞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
9.推進既有居住社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既有居住社區現有配電設施無法滿足充電設備用電需求時,配電設施產權為供電企業的,由供電企業提出解決方案;配電設施產權不是供電企業的,由產權人提出解決方案。支持引入第三方充電運營商采用智能有序充電方式,分時錯峰充電,提高現有配電設施使用效率,降低增容改造成本。鼓勵業主個人自有或長期租賃(長期租賃停車位自建充電樁的應取得產權人同意)停車位建設充電樁,在安裝過程中,物業服務企業應配合業主或其委托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相關圖紙資料,協助做好現場勘察、施工及電源接取、用電變更等工作。鼓勵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老舊小區基礎類設施改造范圍,同步開展配套供配電設施建設。鼓勵具備安裝條件的老舊小區因地制宜,至少建成2個以上公共充電車位。轄區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或鎮政府、社區居委會應推廣使用《私人用戶居住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示范文本》,主動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引導業主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明確充電基礎設施產權人、建設單位、管理服務單位等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建立健全建設使用管理流程。在人防工程內安裝充電基礎設施的,不得破壞人防工程主體結構及人防設施設備。相關主管部門將既有居住社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情況納入各類住宅項目或物業服務企業評優評先指標體系,對于完成情況較好的予以通報表揚,對于拒不配合或阻撓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物業服務企業,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并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相關情況納入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到2025年,全市具備建設條件的既有小區實現公共充電樁全覆蓋,具備建設條件的既有小區固定車位實現自用充電樁應裝盡裝。(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民政局、市國動辦、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寶雞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
(二)完善充電智能服務平臺
10.加快構建充電基礎設施監測服務平臺。推進全市公用、專用充電基礎設施接入市級充電基礎設施監測服務平臺,加強與相關充電基礎設施監測平臺協作,實現公共充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信息共享,鼓勵個人自用充電設施逐步接入平臺,實現狀態查詢、數據統計、站點巡檢信息錄入、安全風險點自動識別、整改信息公示等功能,提高充電基礎設施的安全監測、智能監管水平。推進充電樁數據接入陜西智慧車聯網平臺,實現人、車、樁、網深度融合發展?!藏熑螁挝唬菏型顿Y(集團)公司;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數字經濟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國網寶雞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
(三)提升充電基礎設施安全運營水平
11.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單位要采購、使用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充電設備設施,確保充電基礎設施質量優良、使用便捷、安全可靠。充電基礎設施施工單位應具備電力設施承裝(承修、承試)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場所必須按照國家、行業及地方統一標準配建完備的充電基礎設施標志以及安全消防設施,設置明顯導引標志和電動汽車專用標識。充電基礎設施的安裝場所選址和安裝設計應符合國家和行業統一標準,符合規劃、建設、環保、供電、消防和防雷電等方面的相關規定。(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寶雞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
12.規范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管理。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單位要嚴格執行省、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管理辦法,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作用,引導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商提升信息化水平,準確提供充電基礎設施實時信息,強化所屬設備的支付結算、運行維護和充電安全等管理能力,不斷增強用戶體驗,提升充電保障能力和市場競爭力。投資建設充換電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管理,充電站所在地的縣級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及電網企業按照《電動汽車充電站(樁)驗收規范》(DB61/T1502-2021)要求進行聯合驗收,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應向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報備項目備案確認書。對外運營的充電基礎設施由計量技術機構依據《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檢定規程(試行)》(JJG1148-2022)、《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檢定規程(試行)》(JJG1149-2022)等相關計量技術法規實施計量檢定,取得計量檢定證書后方可運營。建立“僵尸企業”和“僵尸樁”退出機制,定期對“僵尸樁、低效樁”予以清退或整改,確保行業良性健康發展。加強充電站充電設備狀態、環境衛生等問題監管,強化充電站“油車占位”問題管理,采取安排專人管理、裝設智能化設備、提高占用充電車位燃油車停車收費標準等措施,加大“油車占位”不文明行為治理力度。(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國網寶雞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
(四)創新充電服務模式
13.推進商業模式創新。支持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開展充電服務差異化競爭,充電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促進充電服務提質增效。鼓勵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挖掘充電大數據價值。支持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與商業地產、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合作,通過眾籌建樁、電力市場、廣告服務等多種方式增加收入,提升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適時組建城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營聯盟,通過行業聯盟規范各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行為。(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國網寶雞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
14.創新社區充電模式。鼓勵探索“臨近車位共享”“社區分時共享”“多車一樁”等新模式。鼓勵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等相關方,整合小區公共或私人停車資源,開展居住社區充電基礎設施“統建統營”,統一提供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和維護等有償服務,提高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綠電消費比例。(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國動辦、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寶雞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
15.推廣智能充電技術。鼓勵推進有序充電、負荷控制等技術示范應用,增強充電負荷需求側響應能力,挖掘現有電網供電潛力,開展智能有序充電示范站建設;根據需求加快推進快速充換電、大功率充電、智能有序充電、無線充電、光儲充協同控制等技術研究,示范建設無線充電線路及車位。鼓勵探索開展V2G等示范應用,充分發揮電動汽車規?;?、分散式儲能優勢,建立電動汽車儲能池,平衡電力系統峰谷負荷。鼓勵建設“光儲充放”多功能一體站,提升清潔能源利用效率。(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寶雞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省統籌、市負責、縣落實”的要求,成立寶雞市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丁勝仁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李曉毅、市發改委主任周保君任副組長,成員為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國動辦、市數字經濟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寶雞供電公司、市投資(集團)公司和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等單位分管負責同志。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應參照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負責編制充電基礎設施布局規劃,組織做好本轄區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每季度向領導小組上報工作推進情況。
(二)簡化規劃建設審批。個人在自有停車庫(位),各居住區、單位在既有停車場(位)安裝充電基礎設施的,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建設城市公共停車場(樓)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內容包含于已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許可范圍,且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未發生變更的,同步建設的充電基礎設施不再單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新建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換電站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并按規定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國網寶雞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
(三)提升電力保障能力。供電企業應按照適度超前原則,合理預留高壓、大功率充電保障能力,將充電基礎設施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納入配電網規劃,從產權分界點到公網接入點的配套接網工程,由供電企業負責建設和運營維護,且不得收取接網費用,相關成本納入電網輸配電價。結合優化用電營商環境相關要求,落實“三零”“三省”服務舉措,進一步研究簡化充電基礎設施接電報裝流程,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提供便利。對用電報裝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用戶,實行用電報裝全流程線上辦理,落實“就近接入”原則,供電企業全額出資表前費用。統籌考慮鎮村級充電網絡建設和輸配電網發展,開展配套電網建設改造,增強農村電網的支撐保障能力。相關部門加大配套電力設施用地保障力度,加快公用電力廊道建設,確保充電基礎設施及時接入?,F有小區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充電負荷需求,綜合運用“光儲充”、負荷控制等技術,保障小區內充電基礎設施用電有序供應。(責任單位:國網寶雞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中、省財政充電基礎設施補貼(獎勵)資金,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改造升級、充換電服務網絡運營監控系統建設等予以支持。鼓勵相關企業積極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有條件的縣區可積極研究出臺充電基礎設施研發生產、建設及運營管理的財政激勵政策。對向供電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電基礎設施用電,單獨裝表計量,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到2030年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對進入停車場充電不超過2小時(含2小時),且在24小時內未享受過此項優惠的新能源乘用車,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綠色牌照的新能源汽車在實行政府定價的停車設施停放,按八折計收停放服務費,鼓勵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設施給予適當優惠。允許新能源輕型貨運車輛(4.5噸以下,懸掛新能源號牌)24小時在市區所有道路通行。(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國網寶雞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
(五)保障充電基礎設施用地。市級相關部門應大力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求,將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電站用地納入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合理規劃布局公交、客運等車輛??繄鏊?,保障公共服務車輛專用充電基礎設施用地。各縣區政府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管理,科學布局,優先保障縣城建成區充電服務半徑2.5公里范圍內土地供應,加快實現電動汽車充電站“縣縣全覆蓋”,充電樁“鎮鎮全覆蓋”。探索盤活城區集體用地、遺址保護區等土地資源,增加土地供給渠道。推進利用小區地面車位、地下車庫建設公共充電站。對于獨立占地的充電基礎設施項目,加快辦理項目用地預審和用地報批,優先安排土地供應。(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物局、國網寶雞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
(六)強化充電安全管理。各行業主管部門及縣區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職責,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納入消防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及備案抽查內容,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設施安全以及充電相關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充電基礎設施產權所有人(或運營企業)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定期進行設備維護和自查。建立健全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體系,完善有關制度和標準。加大對用戶私拉電線、違規用電、不規范建設施工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溯源工作,加強信息互通、資源共享,鼓勵相關安全責任保險推廣應用。(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
(七)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有關企業和新聞媒體要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形式,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政策、規劃布局和建設動態等進行宣傳,不斷提高全社會的認知度和接受度。充電基礎設施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單位要會同價格、市場監管等部門,及時關注惡意競爭、壟斷運營、擾亂市場等現象,及時進行引導,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實現充電基礎設施有序、規范發展,形成有利于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輿論氛圍。
附件:1.寶雞市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任務分工
2.各縣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分解表
附件1
寶雞市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任務分工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下達寶雞電動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目標任務;依據驗收結果下達獎補資金計劃;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資金支持;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做好中、省、市關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相關政策的解讀工作;督促指導工業園區開展充換電設施建設;督促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
市國資委:負責統籌推進國有企業單位內部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督促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
市公安局:負責指導系統內單位停車場配建充電基礎設施;制定實施新能源汽車差異化優惠通行政策;督促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
市民政局:督促指導社區配合做好用戶安裝充電樁現場勘查、用電安裝等工作;做好系統內各單位停車場配建充電基礎設施。
市財政局:負責爭取中、省財政充電基礎設施補貼(獎勵)資金,做好獎補資金撥付工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據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比例要求,負責新建住宅、新建(配建)停車場和綜合交通樞紐設置公共充換電設施的規劃審批工作;優先保障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項目用地的報批、征收、供應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督促縣區住建部門指導物業服務機構配合運營商和居民個人、電網企業、施工單位,按現行法律法規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將新建住宅項目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納入建設工程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范疇;負責按照規定辦理公共充換電設施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城市道路挖掘審批許可;督促企業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
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新能源環衛車推廣應用;推進公共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督促縣區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市出租、城市公交等行業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配合推進鎮村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督促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
市商務局:負責統籌推進商超、酒店等場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督促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
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統籌推進景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宣傳引導;督促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統籌推進醫院、疾控中心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督促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協調、督促市級相關部門履行公共充換電設施安全生產的行業監管職責。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行為;督促檢查公共充電基礎設施計量檢定工作等。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指導、辦理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備案;負責按照規定辦理公共充換電設施項目建設過程中占用城市道路等審批許可等。
市國動辦:負責指導公共區域人防工程停車場配建充電基礎設施;督促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
市數字經濟局:負責信息化方案審核并指導寶雞市充電基礎設施監測服務平臺建設等。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新能源公務用車推廣應用;協助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
市郵政管理局:負責指導各縣區郵政快遞配送車輛電動化推廣應用,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指導行業部門檢查充電基礎設施場站消防設施各種標識設置、擺放,指導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消防宣傳培訓、疏散演練、充電基礎設施自查工作;開展火災撲救、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
國網寶雞供電公司:負責充換電設施的電網接入工作;參與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指導充電運營企業做好有序充電等技術示范應用;督促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
市投資(集團)公司:負責市區公共停車泊位、集團系統停車場(站)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推進工作;結合小區提升改造工作,在有條件的小區加建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寶雞市充電基礎設施監測服務平臺,指導充電運營企業接入,做好運營維護;督促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
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統籌落實充電基礎設施推進主體責任,推進充電站“縣縣全覆蓋”、充電樁“鎮鎮全覆蓋”;督促街道辦(鎮政府)、居委會(村委會)及時協調解決轄區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中的困難和問題;負責轄區內充電基礎設施項目備案管理;編制充電基礎設施布局規劃,開展縣、鎮、村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督促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
附件2
各縣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分解表
(2023—2025年)
序號 | 縣 區 | 充電樁建設 目標數量(根) | 充電樁年度建設任務分解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1 | 岐山縣 | 450 | 90 | 180 | 180 |
2 | 扶風縣 | 450 | 90 | 180 | 180 |
3 | 眉 縣 | 400 | 80 | 160 | 160 |
4 | 隴 縣 | 300 | 60 | 120 | 120 |
5 | 千陽縣 | 250 | 50 | 100 | 100 |
6 | 鳳 縣 | 250 | 50 | 100 | 100 |
7 | 太白縣 | 150 | 30 | 60 | 60 |
8 | 麟游縣 | 300 | 60 | 120 | 120 |
9 | 金臺區 | 500 | 100 | 200 | 200 |
10 | 渭濱區 | 500 | 100 | 200 | 200 |
11 | 陳倉區 | 500 | 100 | 200 | 200 |
12 | 鳳翔區 | 450 | 90 | 180 | 180 |
13 | 寶雞高新區 | 500 | 100 | 200 | 200 |
合 計 | 5000 | 1000 | 2000 |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