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鏈接:寶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寶雞質量獎管理辦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質量是強國之基、立業之本、轉型之要。黨中央高度重視質量,明確指出把推動發展的立足點轉到提高質量和效益上來。省委、省政府把質量強省戰略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定不移推動高質量發展。陜西質量獎已連續評選9屆,今年是第10屆。近三年來,我省西安、咸陽、渭南、延安、漢中、銅川、安康等市陸續開展市級質量獎評選工作,西安、漢中已經出臺了新的獎勵激勵措施。2016年以來,由于我市原品牌獎勵暫停,且沒有新的激勵政策出臺,我市企業創建品牌的積極性大為消退,2021年全市僅有2戶企業申報中國質量獎,申報數量和質量明顯少于周邊地市。2021年、2022年省對市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細則明確規定將“建立政府質量獎勵制度”作為重要指標進行考核,實施質量獎勵已經成為我市質量工作的迫切需要。為此根據中、省文件精神,依據《陜西質量獎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工作實際,我局起草了《寶雞質量獎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35個市質量強市委成員單位和縣區的意見,在市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根據反饋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后,經合法性審查,并經2022年11月1日第20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印發執行。
二、主要內容
《寶雞質量獎管理辦法》分為七章二十九條,包括總則、組織管理、申報和評審、補助及經費、監督管理、異議處理、附則。第一章總則。包括制定的依據、設立專項資金、組織實施機構、獎項設置和遵循的原則。第六條規定寶雞市質量獎每兩年一屆,每屆獲獎總數不超過3個。寶雞市質量獎提名獎每屆獲獎總數不超過5個。獲獎數可少額或空缺。第二章組織管理。包括組織實施部門、市級部門和有關單位的工作職責、監督反饋制度。第三章申報和評審。包括申報寶雞市質量獎的組織、單位和個人必須具備的條件、寶雞市質量獎評價標準和評定程序。第十六條規定評定程序為:通知和公告、申報、資格審查、資料評審、現場評審、綜合評價、會議審議、審定公示、批準公告。第四章補助及經費。包括對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陜西質量獎、陜西質量獎提名獎、寶雞市質量獎的補助費用等。第十七條規定市政府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的給予2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首次獲得“陜西質量獎”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首次獲得“陜西質量獎提名獎”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首次獲得“寶雞市質量獎”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首次獲得“寶雞市質量獎提名獎”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補助第五章監督管理。包括獲獎者的義務、法律責任、監督管理。第二十條規定寶雞市質量獎由市政府頒發。第二十一條規定發生嚴重違反質量法律法規行為的,由市質量強市委報請市政府批準,取消其榮譽稱號,收回證書、獎牌,并在媒體公告,不得再次申報后兩屆寶雞市質量獎。第六章異議處理。規定了異議的處理程序。第七章附則。主要是實施的具體時間。
三、有關情況說明
寶雞市市長質量獎設立于2014年,自該獎設立以來,我市已開展了兩屆評選表彰工作,共有3家企業獲獎。隨著《中國質量獎管理辦法》《陜西質量獎管理辦法》等相繼修訂,2022年11月,我市出臺了新的《寶雞質量獎管理辦法》,2023年1月1日實施。與前兩屆評選相比,新《寶雞質量獎管理辦法》具有六個方面的亮點:一是將“寶雞市市長質量獎”更名為“寶雞市質量獎”;二是增設了寶雞市質量獎提名獎;三是將全文條款從原來的二十二條增加到二十九條,把授獎對象從原來單一的本市獲獎企業擴大到對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陜西質量獎、陜西質量獎提名獎、寶雞市質量獎、寶雞市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單位和個人;四是大幅提高了補助金額,市政府拿出“真金白銀”對組織、單位和個人質量工作取得卓越績效的進行表彰激勵;五是市政府設立市級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對“中國質量獎”、“陜西質量獎”、“寶雞市質量獎”的日常培育給予經費保障,極大地提高了市政府質量獎的權威性、含金量和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