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010808417N/2021-01443 | |
發布機構: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21-12-10 08:53:41 |
名??稱: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號:寶規〔2021〕012-市政辦005 |
解讀鏈接:關于《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寶政辦發〔2021〕3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完善我市養老服務綜合監管體系,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48號)和《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陜政辦發〔2021〕1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突出監管重點
(一)加強登記備案監管。設立的養老機構必須符合《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筑設計標準》,并依法依規辦理登記和備案。對登記后已開展服務但未在規定時限內備案的養老機構,自發現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民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現場督導其及時備案。嚴厲打擊無證無照從事養老服務行為,對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以市場主體名義從事養老服務經營活動的,由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有關規定查處;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服務機構名義開展養老服務活動的,由民政部門依法查處;未經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擅自以事業單位法人名義開展養老服務活動的,由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給予行政處罰。
(二)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標準和評價體系,嚴格落實《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GB38600-2019),2021年底前所有養老機構達到《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GB/T35796-2017)標準。開展養老機構星級評定,鼓勵參與政府質量獎評選,推動養老服務機構標準化、品牌化發展。嚴格要求養老服務機構落實安全主體責任,主動防范消除建筑、消防、食品、醫療衛生等方面安全風險隱患。住建部門對消防設計、施工質量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督促其整改達標。對因未辦理不動產登記、土地規劃等手續未能通過消防審驗的,在取得相關手續后,按照當時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審驗;民政部門會同消防救援、住建等部門開展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安全整治,建立隱患、整改、責任“三個清單”,實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對重大火災隱患提請政府掛牌督辦;市場監管部門定期對養老服務機構開展食品安全抽檢、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推進養老服務機構使用的電梯和氣瓶責任保險全覆蓋;嚴厲打擊非法行醫,衛健部門對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醫療質量安全進行監管。
(三)加強從業人員監管。養老服務機構應當制定員工守則,定期組織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培訓,提升從業人員職業道德素養。加強執業資格監管,養老服務機構中從事醫療護理、康復治療、消防管理等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相關資格。建立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培訓長效機制,到2022年底前,實現所有養老護理員培訓輪訓后上崗。及時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健全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與薪酬待遇激勵機制。鼓勵在高職院校、技工院校開設養老服務與管理等相關專業。依法依規加強對有關培訓評價組織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監管,防止出現亂培訓、濫發證現象。從嚴懲處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實施行業禁入措施。
(四)加強運營秩序監管。督導養老機構貫徹落實《關于規范養老機構服務行為做好服務糾紛處理工作的意見》(民發〔2020〕89號),養老機構應當在各出入口、樓道、食堂等公共場所和部位安裝視頻監控,妥善保管值班值守、安全保衛、巡查檢查、緊急呼叫等原始資料,落實養老機構安全規范運行保障機制。養老機構應建立完善入院評估、糾紛協商調解機制,加強老年人身體狀況、精神狀態和家庭情況評估,精準做好服務,及時化解矛盾。嚴禁利用養老服務機構設施場地從事與養老服務無關活動,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查處向老年人欺詐銷售各類產品和服務的違法行為,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單位未經批準改變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以及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五)加強涉及資金監管。強化對涉及使用財政資金的養老服務重點建設項目、政府補貼資金和購買服務、養老服務機構醫?;鸬缺O督管理。依法對政府投資建設或接受政府補貼的養老服務機構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管理和審計監督,定期對養老服務機構涉及使用財政、醫保資金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抽查、核查,依法打擊以虛報冒領等方式騙取財政、醫保資金的行為。規范養老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原則上床位、護理、伙食等費用按月收取,公辦養老機構基本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管理。開展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風險排查整治行動,依法嚴厲查處養老機構違法違規收取保證金、辦理會員卡和發行金融產品等行為。
(六)加強突發事件應對。建立完善養老服務機構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衛健部門負責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養老服務機構應依法制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配備報警裝置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有針對性的開展防滅火知識、疏散逃生、心理健康、衛生防疫等教育,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二、落實監管責任
(七)強化政府主導責任。深化養老服務領域“放管服”和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發揮政府在制度建設、行業規劃、行政執法等方面的主導作用,明確監管對象和范圍,厘清監管事權,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業務指導和監管職責,制定養老服務監管清單目錄,明確監管事項、措施、依據、流程,監管結果要及時、準確、規范向社會公開。
(八)壓實機構主體責任。養老服務機構要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要按照應建盡建原則在2021年底前全部建立黨組織。其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履行全面監管義務,承擔依法登記、備案承諾、履約服務、質量安全、應急管理、消防安全等主體責任。養老服務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不斷提高養老服務、安全管理、風險防控、糾紛解決的能力和水平。
(九)發揮行業自律作用。養老服務行業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制定行業規范、引領行業發展。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建立養老機構備案信用承諾制度,備案申請人要按照養老機構建筑、消防、食品、醫療衛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標準開展服務活動,提交書面承諾并向社會公開。全面建立養老服務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將書面承諾履約情況記入信用記錄,并依托“信用寶雞”網站等渠道依法公開。按照“十一個上墻”要求,主動公開養老服務機構相關事項。制定行業職業道德準則,規范從業人員職業行為,積極協調解決養老服務糾紛。
(十)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加大養老服務領域信息公開力度,公開投訴舉報方式,暢通監督渠道,實現“民政牽頭、歸口負責”。定期舉辦“開放日”活動,鼓勵支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監督。堅持正面宣傳和輿論監督相結合,宣傳報道應實事求是、表述嚴謹,對捏造事實、制造謠言、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創新監管方式
(十一)建立協同監管機制。制定“履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責任清單,建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的跨部門協同監管配合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民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養老服務機構存在建筑、消防、食品、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特種設備等方面安全隱患,應督促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并通報有關部門處理;對安全隱患突出或情況緊急的,依法責令其停業整頓或采取緊急措施處置,通知相關部門到場處理;對應當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或行政強制執行的,通知具備相應執法權限的部門或申請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十二)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統籌建立養老服務領域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聯合制定養老服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完善抽查比例和頻次、抽查方式、檢查內容、檢查流程等事項。對投訴舉報多、有違規失信行為的養老服務機構,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依法依規實施嚴管和懲戒,依法向社會公開監督信息,并把抽查結果運用于信用等級、風險程度評估、質量評定和運營補貼等方面。
(十三)推行智慧監管。大力推行“互聯網+監管”,民政部門依托“金民工程”和市級智慧養老綜合服務管理信息平臺,及時采集養老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數據信息;衛健部門及時采集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形成健康檔案基本數據集;公安部門及時采集形成老年人基本信息數據集;人社部門要推廣社會保障卡在養老服務領域應用,加強老年人社會保障公共服務信息共享;統計部門加強老齡人口統計監測;市場監管部門要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監管措施等。推動實現跨部門互通互認、信息一站式查詢和綜合監管“一張網”。
四、加強監管保障
(十四)強化組織領導。堅持黨對養老服務工作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到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全過程。各縣區、市級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科學配置監管資源,統籌部署抓好落實。充分發揮市級養老服務聯席會議統籌協調作用,督促檢查本實施意見落實情況,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
(十五)提升執法水平。落實行政執法相關制度,加強執法人員業務培訓,規范執法程序和行為,提高執法水平。加強黨風廉政和公正執法教育,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強化對行政執法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推動人財物等監管資源向基層下沉,加強依法履職所需技術、設備、經費等方面保障,推進執法裝備標準化建設。
(十六)加大宣傳力度。各縣區、市級有關部門要按照“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要求,把加強養老服務綜合監管與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和實現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相結合,多形式、多途徑開展養老服務法治宣傳教育,鼓勵和引導全社會參與、關心和支持養老服務綜合監管,積極營造敬老、愛老、助老的良好氛圍。
附件:1.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市級有關部門職責分工
2.養老服務機構綜合監管重點檢查事項清單
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市級有關部門職責分工
市發改委:負責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對政府投資的養老服務項目建設實施管理,對普惠性養老項目實施評估。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對養老服務機構收費行為進行監管。加強信用監管。
市教育局:負責依照權限負責中等職業院校設立養老服務專業及“1+X”試點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查處擾亂養老服務機構工作秩序,故意傷害、虐待老年人等侵犯老年人人身權利,以及以養老服務為名實施非法集資和詐騙等侵犯老年人財產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人口管理信息的共享應用,提升行業監管能力和服務管理效率。
市民政局:負責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安全、運營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推進養老服務標準化體系建設。
市財政局:負責會同市民政局對養老服務機構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資金使用情況、政府購買養老服務進行監督管理。
市人社局:負責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備案,指導備案機構規范開展養老護理員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推動社會保障卡在養老服務領域應用,加強老年人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的信息共享。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對養老服務機構規劃用地等進行監督檢查。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指導審批新建養老服務機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依法對養老服務機構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市住建局:負責對養老服務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以及備案抽查工作。負責對養老服務設施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負責養老服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規范的執行監督。
市衛健委:負責養老服務機構內設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服務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指導養老服務機構聚集性傳染病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和應急工作。依法負責采集、匯聚、存儲、應用、共享老年人基本健康醫療數據。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按程序提請本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將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納入對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年度安全生產考核。
市審計局:負責對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政府購買養老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查處養老服務機構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推動養老服務標準化工作,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特種設備安全、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會同市民政局負責指導縣區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登記備案。
市醫保局:負責對納入醫保定點的養老服務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醫?;鸬氖褂眠M行監督管理。
市銀保監分局:負責對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參與養老服務市場相關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和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做好對涉嫌非法集資風險的排查。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對養老服務機構實施消防監督檢查。
市金融辦: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對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行為進行行政處置,按規定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線索。
附件2
養老服務機構綜合監管重點檢查事項清單
序號 | 檢查事項 | 檢查方式 | 檢查主體 | 檢查依據 |
1 | 餐飲服務 監督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市、縣區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2 | 保健食品 銷售監督 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市、縣區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一十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 《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第九條。 |
3 | 特種設備 使用監督 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市、縣區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五十七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五十條。 |
4 | 消防監督 檢查 | “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管 | 市、縣區消防救援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第五十三條;《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07號,根據公安部令第120號修訂)第十條、第十一條。 |
5 | 安全保衛 監督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市、縣區公安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
序號 | 檢查事項 | 檢查方式 | 檢查主體 | 檢查依據 |
6 | 醫療衛生 監督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市、區縣衛健部門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養結合機構管理指南(試行)》。 |
7 | 服務質量 安全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市、縣區民政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四十五條;《養老機構管理辦法》;《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 |
8 | 非法集資 督導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市、縣區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 |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
9 | 醫?;?/p> 監督檢查 | 現場檢查、大數據核查 | 市、縣區醫保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 |
10 | 資金使用 督導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市、區縣財政部門 | 《陜西省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11 | 收費行為 監管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市、縣區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12 | 安全生產 督導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市、縣區民政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陜西省安全生產條例》。 |